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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卫生厅依法治省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阅读量: 【发布日期:2014-04-10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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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印发
《四川省卫生厅依法治省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厅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中央在川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四川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依法治省宣传工作的通知》(川法组办〔2014〕2号)精神,为扎实做好我厅依法治省宣传工作,经研究,制定《四川省卫生厅依法治省宣传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四川省卫生厅
                              2014年2月24日  


 
四川省卫生厅依法治省宣传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和《四川省卫生厅贯彻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实施方案》,加快“法治四川”建设步伐,持续推动全省卫生系统贯彻落实依法治省各项目标任务,营造浓厚的法治四川建设氛围,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目标
  把依法治省各项要求融入卫生工作全过程,常态化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强化宣传效果,拓宽宣传渠道,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做到通俗易懂、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连续不断、逐步深入,切实防止断档、冷场等现象,通过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打下坚实基础。
  二、宣传重点
  以中央依法治国方略、四川省推进依法治省电视电话会议特别是王东明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四川省依法治省2014年工作要点》、医疗卫生重点法律法规为重点,并及时总结梳理报送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医疗卫生单位尤其要加强医患双方权利义务、合法解决医疗纠纷、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以及打击非法行医等法律知识的宣传。
  三、宣传形式
  一是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手机短信平台等媒体载体,拓宽渠道,积极争取媒体的支持,切实加大依法治省工作的宣传力度。要围绕依法治省工作精神收集会议文件、领导讲话、专家解读等相关内容,编印学习宣传资料,供卫生法制宣传和广大干部群众学习使用。要在重点场所设置醒目的标语,提高公众对卫生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引导公众知法守法,依法维权。
  二是要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12.4”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法制宣传时间和节点,在车站码头、医疗机构等人群集中场所以标语横幅、电子屏幕、公益广告等形式宣传,在单位、医院等场所以橱窗、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悬挂张贴宣传标语,使广大干部群众普遍知晓依法治省工作精神。加强医院等公共场所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采取贴近民生的法律条文、名言警句、法律咨询等形式,打造卫生系统依法治省特色亮点和品牌。
  三是要按照《四川省卫生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要求,扎实开展卫生法律知识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寺庙、进医院、进企业、进单位等法律“七进”活动,强化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从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深化改革和治蜀兴川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深化认识,精心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结合各单位实际制定周密细致的宣传方案,掀起依法治省的学习宣传热潮。要集思广益、切实创新宣传形式,及时梳理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省卫生厅贯彻落实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通报各单位宣传情况,推荐交流一批宣传优秀单位(个人)及优秀作品。各单位宣传方案于3月10日前报省卫生厅贯彻落实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张翻蓉;联系电话(传真):86135393;电子邮箱:2331015051@qq.com
  附件:1、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印发《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的通知(川委发〔2013〕25号);
     2、王东明、柯尊平同志在全省推进依法治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3、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依法治省201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委办〔2014〕1号)
     4、依法治省宣传标语内容


                                四川省卫生厅
                               201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