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8年卫生计生工作,综合采取据实据效和因素测算等分配办法,经研究并报省政府领导同意,下达地区2018年省级财政卫生计生专项资金如数。川财社﹝2018﹞36号文件共下达资金23931.92万元。
一、民族卫生事业发展十年行动计划200万元。
二、贫困地区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1430万元。
三、贫困人口健康体检8600万元。
四、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1659.02万元,其中艾滋病729.02万元,结核病480万元,血吸虫病40万元,地方病200万元,麻风病210万元。
五、慢性病管理1091万元。
六、重大传染病综合防治示范区配套300万。
七、住院医师规培、全科转岗、农村定单培养共计3416.70万元。其中农村定单定向免费医学生项目146.70万元,全科医生转岗培训870万元,贫困地区专科生引进2400万元。
八、全科医生特岗省级配套600万。
九、上级医院对口支援1795.20万元。
十、县级公立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950万元。
十一、深度贫困县医院托管400万。
十二、深度贫困县远程诊疗系统2310万元。
十三、重点县生育秩序整治11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