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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对省十三届人大会四次会议第650号建议的复函

阅读量: 【发布日期:2021-12-30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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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卫函〔2021〕129号

曹红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抑郁症防治工作的建议》(第650号)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省抑郁症防治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的建议非常及时宝贵,对我省开展抑郁症防治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对您的建议我委高度重视,并在会商教育、民政厅后,经认真研究,现就您提出的相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我省抑郁症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制度,开展重点人群心理健康工作

2020年9月省卫生健康委下发《关于探索开展抑郁症、老年痴呆防治特色服务工作的通知》,2个国家级试点市自贡、绵阳和21个省级试点县(市、区)按照方案将防治抑郁症、老年痴呆作为试点项目,迅速开展工作,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截至4月底,全省已筛查103490人。

(二)扎实推进,开展抑郁现状的基线调查

2020年开展了全省首次开展精神卫生流行病学调查,采用多阶段按规模大小成比例的概率抽样,在全省21个市(州)的25个县(市、区)共抽取20300人开展两阶段的精神疾病筛查诊断,目前已进入数据统计分析阶段。

(三)夯实基础,搭建社会心理服务平台

2020年6月,我省正式启动了健康四川-心理健康促进专项行动,结合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全面铺开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截止2020年12月31日,国家、省级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地区中共有4430个村(社区)建成心理辅导室或心理工作场所,拥有4337位心理工作者,3066位社会工作者;37所高校配备405位心理工作人员,1489所中小学建成心理辅导室,配备1.3万名专(兼)职心理工作人员。

(四)多措并举,广泛开展心理干预和科普宣传

2020年疫情期间,各级制作并发布文字及图片、视频、语音、电台、电视节目、电子书籍等心理干预资源共计991件,外派56名心理卫生专业人员赴湖北新冠定点收治单位进行心理援助;开通96111等心理援助热线电话167条,累计电话服务45496人次,开通网络咨询平台67个,累计咨询服务31330人次,开展现场心理干预8961场次。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积极开展心理健康宣传和促进

结合世界精神卫生日、世界睡眠日、预防自杀日等积极开展宣传日、宣传周活动,普及精神、心理健康知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书刊、动漫等形式,广泛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开展大众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其他用人单位把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员工(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鼓励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基层老年协会、妇女之家、残疾人康复机构、企业、学校等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人群心理健康知识宣传。

(二)有序推动社会心理服务

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加强与宣传、政法、民政、残联等部门的密切协作,整合社会资源,利用职工之家、老年活动中心、妇女之家、儿童之家、残疾人康复机构等公共服务设施,为特殊群体等提供心理健康服务。鼓励通过第三方购买服务等方式,逐步扩大服务覆盖面。

(三)切实做好抑郁等常见心理疾病防治工作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辖区内的居民开展心理健康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对就诊患者进行抑郁、焦虑等心理疾病的筛查,做到“早发现、早识别、早转诊”。推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精神科/心身医学科,鼓励中医医院、社会办医疗机构开设精神科(精神科门诊或心理治疗门诊),为就诊的心身疾病患者提供专业服务。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老年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将心理卫生服务融入临床工作。

(四)不断提升心理健康服务能力

精神卫生专科医疗机构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对常见心理疾病,如抑郁症等识别能力的培训。所有医疗机构加强对各类临床科室医务人员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和防治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对抑郁等常见心理疾病的筛查、识别、处理能力。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