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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对省十三届人大会四次会议第705号建议答复的函

阅读量: 【发布日期:2021-12-31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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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卫函〔2021〕91号

曾凡伟代表:

您在省第十三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上提出《关于科技创新助力地市级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705号),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科技厅进行了研究,现就您提出的建议做如下答复:

一、已开展工作

一是支持市(州)医疗机构创新平台建设。支持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建立四川省包虫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支持地市级医院积极参与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创新网络建设,通过协同创新、成果转化,构建网络机构,实现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

二是支持地市级医院开展临床医学创新研究。通过省级重点研发计划支持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德阳市人民医院等单位开展临床疾病防治研究,同时积极组织地市级医院参与“基于国产诊疗装备支撑的主动健康型医联体跨区域规模化应用示范”等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实施。

三是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联合10部门印发《关于深化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全面建立“先确权、后转化”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模式,明确对成果转化人的产权激励等一系列创新举措,推进医疗机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大对医学科研创新投入。通过省级转移支付、省级重点研发计划等方式,支持市(州)优势平台建设和关键技术攻关,引导各市(州)加大医疗机构的科研经费投入。

二是充分凝练市(州)医学创新科技需求。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指南编制中充分吸纳各市(州)医疗科研需求,按照规定积极支持协同创新。

三是持续支持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各市(州)优势医疗单位积极培育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鼓励推进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培育成熟后优先推荐建设省级创新平台。

四是支持医学科研成果加快转化。加强《关于深化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政策落实,推进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促进市(州)医院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建言献策!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