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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对省十三届人大会四次会议第389号建议的复函

阅读量: 【发布日期:2021-12-31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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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卫函〔2021〕112号

毛丽华代表:

非常感谢您对未成年人健康体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未成年人健康体检工作切实保护未成年人权利的建议》(第389号建议)收悉,我委高度重视,先后与教育厅、民政厅、团省委及四川省人民医院进行会商,提出办理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未成年人体格检查项目专属目录”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2009年原国家卫生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已制订《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明确保健对象为0-6岁儿童,要求根据不同年龄儿童生理和心理发育特点,提供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包括出生缺陷筛查与管理(含新生儿疾病筛查)、生长发育监测、喂养与营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免疫规划、常见疾病防治、健康安全保护、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6岁以下儿童健康保健相关制度、服务流程及实施程序较为完善。

虽然国家层面未出台7-18岁未成年人健康体检标准,但国家卫生健康委已于近期印发《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2021年版)》(以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稿,广泛听取意见。该《办法》已涵盖形态学、内科、外科、耳鼻喉科、眼科、口腔科及实验室检查等健康体检内容,且设置可选择项目,如听力、色觉、嗅觉、肺活量等。

二、关于“规范对未成年人体格检查的工作流程”建议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意识不断增强,健康需求不断增加,大多数医疗机构已设置独立的健康体检场所,为广大人民群众(包括未成年人)提供健康体检服务。同时,社会办健康体检机构不断涌现,为不同人群、不同年龄特征的未成年人提供个性化的健康体检服务,以满足健康人群不同层次的需求。按照《健康体检质量控制指南》要求,各类健康体检机构从结构质量、过程质量、结果质量3个维度,在服务流程、服务质量、服务能力等方面开展检前、检中、检后全流程质量控制。同时,在严格执行院感要求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未成年人体格检查流程,落实未成年人健康体检前项目选择告知和隐私保护权。加强对未成年人健康体检机构与人员准入、技术标准、服务规范等方面的监管,推动健康体检管理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以满足不同年龄特征的未成年人健康体检需求。

三、关于“完善未成年人性健康教育服务体系”建议

(一)将性与生殖健康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课程体系。针对不同年龄段开展差异化的性健康教育,帮助未成年人正确认识“性”,提高未成年人“性”保护意识和能力。教育行政部门制定保障措施,将心理健康教育课切实纳入地方或学校课程设置计划,确保“有教师、有教材、有教案、有课时”,在《生命生态安全》等地方课程中进一步凸显性与生殖健康教育。

(二)加强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指导和干预。

1.依托12355青少年服务台积极关爱青少年心理健康。共青团四川省委2007年建立了直接面向青少年、服务青少年的综合型、枢纽型公益服务平台和12355青少年服务台。目前,全省共设1个省级中心和4个区域中心,20多支专家志愿服务队伍,包括心理、法律等专家近100名。12355青少年服务台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近年来,12355青少年服务台立足系统升级、功能拓展、服务扩容,进一步整合资源力量,构建“一站式、全方位、全时段”青少年服务咨询平台,充分发挥省级服务平台联系心理专家作用,依托青少年服务阵地进学校、进社区,开展心理疏导、安全自护等活动。

2.依托“童伴计划”切实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心理诉求。2016年以来,我省实施“童伴计划”关爱农村留守儿童项目,着力构建“一个人、一个家、一套工作体系”留守儿童关爱工作模式,进一步激发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新动能。截至目前,全省共建1326个项目点,实现21个市(州)全覆盖。在专业社会工作领域,建设街道(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引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工作者和专业志愿者积极发起社会心理公益和自助活动,突出对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等重点人群关爱,通过团体辅导、个案咨询、心理热线等分级分类开展心理评估、情绪疏导、情感慰藉、危机干预等专业心理服务和社会工作服务,帮助服务对象提升学习生活信心。

(三)建立未成年人健康救助机制。

1.依托各职能部门有效凝聚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合力。履行平安四川建设重点人群成员单位职责,形成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合力。一是上下联动,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制定心理健康教育保障措施。依托“天府新青年”新媒体平台,结合“12・4”法治宣传日、防艾日等主题宣传日,组织专家、律师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心理咨询及性健康教育等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及监护人学法、懂法、守法,提升安全自护知识。二是左右联合,搭建关爱保护工作机制。依据《全省防范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动检察官走进“童伴之家”开展法治教育,组织留守儿童走进法治教育基地,提升留守儿童法治素养。三是内外协同,畅通成长发展诉求渠道。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聚焦青少年热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进一步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在社会组织培育孵化方面,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强化资源整合,壮大专业人才队伍,推进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功能设施建设,健全完善“省市县街道社区”五级社会组织孵化体系。

2.依托志愿服务营造关注青少年心理健康的社会氛围。一是促进中小学生在志愿服务体验活动中提升“阳光心态”。依托“志愿四川”平台打造中小学生志愿服务专区,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二是大力培育儿童心理健康和性教育等志愿服务项目。大力培育性教育、心理健康、预防校园欺凌、家庭暴力等志愿服务项目,如四川大学“五彩石——孩子稳定的心灵陪伴”、成都新空间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杏儿计划”儿童性教育、四川农业大学青少年零凌行动、四川警察学院“070”志愿行动等项目。三是持续开展“七彩假期”志愿服务项目活动。依托寒暑假期,组织返乡大学生志愿者深入乡村,就学业辅导、亲情陪伴、素质拓展、自护教育、思想引领、心理辅导等内容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

下一步,我委将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出台的《办法》,加快推动未成年人健康体检目录、未成年人健康体格场所设置、服务流程优化等工作落地落实,提供优质高效的健康体检服务,以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人格权和选择权。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