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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797号建议办理答复的函

阅读量: 【发布日期:2023-06-27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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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卫函〔2023〕71号

唐锡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革命老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支持的建议》(第797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中央和省级支持革命老区有关决策部署,我委高度重视巴中市南江县等地革命老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在基础设施建设、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

一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2020年投入1100万元完善南江县公共卫生临床医学中心(传染病院区)建设,2022年投入140万元提升县人民医院综合服务能力,2021-2022年,投入515万元支持南江县中医医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2023年,对建成县域医疗次中心的巴中市南江县长赤中心卫生院给予资金支持400万元。支持巴中市19个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共计475万元,用于规范完善发热门诊、改造配置医疗服务基础设施等,基层医疗机构服务环境明显改善。

二是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我委近年来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动卫生事业单位实行岗编适度分离,扩大基层卫生事业单位在编制使用、招人引才、岗位管理、职称评审和薪酬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落实“县招乡用”“乡聘村用”政策。截至2022年底,全省已有82个县(市、区)开展“县招乡用”,76个县开展“乡聘村用”。

三是强化投入机制保障。2019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四川省医疗卫生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计划生育、能力建设四个方面的省以下各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我委严格按照方案,做好医疗卫生领域经费保障工作。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关心南江县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一是积极推动中央在川、省内高水平医院对革命老区县级医院专科建设加强指导,推进巴中市市、县两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在资源配置和政策支持方面适当地向革命老区南江县倾斜,提升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能力。二是继续协调财政部门争取经费支持,力争按照“以奖代补”“优中选优”的原则,对包括南江县在内的革命老区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给予一定支持,不断促进当地基层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三是积极配合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等部门,继续推进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四是按照有关要求,持续完善和落实政府投入、分级负责的医疗卫生经费保障机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谁举债,谁偿还”的原则,指导公立医院处置化解债务,降低公立医院债务风险水平,确保不发生区域性和系统性债务风险。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