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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卫生健康委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阅读量: 【发布日期:2021-01-27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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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委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推进卫生健康领域信息公开,全流程优化政务公开标准,全方位回应社会关切,全环节夯实公开工作基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是全面公开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委网站及时链接省政府网站“全力以赴 坚决打赢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人民战争”专题,并迅速开辟我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专栏。根据疫情发展趋势,依法依规公开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及时公布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等信息以及医疗救治情况,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建立新闻发布、新闻通气、媒体座谈、专家访谈、专家连线“五维立体”全方位信息发布体系,健康四川官微、微博等政务新媒体与委网站协同发声、动态更新,累计发布疫情信息4000余条,总阅读量近亿次,成为疫情信息发布的权威平台,是媒体关注、社会关切的重要信息窗口,受到省政府办公厅通报肯定。
  二是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落实法定主动公开要求,依法公开履职依据、工作职能和机构设置,按要求发布财政预决算、政府集中采购、重大建设项目等信息。推进健康四川18个专项行动、健康扶贫成效等重点工作和传染病、民生实事、水质监测、医疗服务、食品标准等群众关注的热点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卫生健康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配套政策及执行情况,全面公开互联网+健康医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社会办医、综合监管等政策措施。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主动公开行政许可办理结果、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三是全面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坚持“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聚焦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工作指南、外出务工人员健康证明申报、医养结合示范省等19个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措施,采取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解读,准确传递政策意图。依托12320卫生热线、健康四川官微、天府医健通等载体打造权威科普平台,提高群众健康素养。落实政务回应主体责任,健全突发敏感舆情应急处置和与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沟通机制,协同做好回应工作。密切监测和分析研判卫生健康领域苗头性舆情,运用“舆情专家、核心网评员、网络大V”三支队伍,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澄清事实真相,引导社会预期,全年未发生一起较大负面舆情。
  四是持续做好依申请公开。以完善内部制度为抓手,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为重点,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加强会商研判,防范法律风险。2020年,我委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6件,办理2019年结转件3件,当年办结86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3件。行政复议1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无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是持续规范平台载体建设管理。全面落实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贯彻执行我省《政务公开组织管理规范》等9项政务公开省级地方标准,结合实际完善主动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责任制,加强委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对标对表《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常态化开展日常自查、每月巡查和重点抽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优化整合网站专题,按季度发布自查报告,建成统一名称、统一格式、规范设置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完善互动交流版块,方便办事群众查询。编制政务数据共享目录48条、开放目录24条,将生育服务登记、电子健康卡、入境通行密切接触人员自查服务等8项应用融入“天府通办”APP。推进政务微信、政务微博健康有序发展,健康四川官微粉丝增至66万名,政务微信影响力稳居省直部门前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9

9

3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0

297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1

-2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5

-1

25

行政强制

4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

+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

79793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6

0

0

0

0

0

8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1

0

0

0

0

0

7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

0

0

0

0

0

1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6

0

0

0

0

0

8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体来看,2020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卫生健康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平台数据整合能力尚未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信息公开覆盖面、政务新媒体关注度、网友在线互动还不够。下一步,我委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安排部署,指导推动卫生健康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加强对医疗卫生、疾控中心、卫生执法等机构的监督管理,提升信息公开服务能力和水平;二是推进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以“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和“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抓手,实施政务服务精准有效供给,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三是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紧盯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主动公开信息,全方位、多角度进行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让群众看得到、易理解、记得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