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及意义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改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四川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川改委发〔2022〕1号)要求,深化县域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探索构建整合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增强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县域内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管理和医疗卫生服务。省卫生健康委联合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省中医药局制定了《四川省县域医药卫生集成创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了11个方面重点工作,指导试点地区开展县域医药卫生集成创新改革。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实施范围、改革重点、进度安排、组织实施5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指出了改革的总体思路、方向和方法,提出“实现一般疾病在县域解决、头疼脑热等小病在乡村解决,县域内住院率达到85%以上”的改革目标。
第二部分,实施范围。根据各地医改工作基础,兼顾区域平衡,选择成都市邛崃市、自贡市富顺县、攀枝花市米易县、广元市朝天区、达州市宣汉县、南充市营山县、绵阳市平武县、宜宾市江安县、广安市邻水县、雅安市石棉县、阿坝州九寨沟县等11个县(市、区)作为县域医药卫生集成创新改革试点。
第三部分,改革重点。推动落实政府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整合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推动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提升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扩大优质医疗资源供给;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化签约服务模式;推进县域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创新医防协同机制;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建立中西医结合多学科诊疗体系;强化药品供应保障,促进上下用药协同;完善医保支付方式,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医保管理改革,完善差别化支付政策;深化人事薪酬改革,探索建立有利于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的人事薪酬制度;加强信息化建设,促进县域内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和业务协同;健全绩效考评制度,建立对县级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考核机制,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完善内部绩效考核机制。
第四部分,进度安排。计划分三个阶段有序推进试点改革工作。第一阶段,指导各试点地区出台试点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试点目标、重点任务、成果形式和工作要求。第二阶段,全面推进改革任务,各试点地区按照试点工作方案,完善配套政策,狠抓改革任务落实,探索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第三阶段,开展试点终期评估,总结归纳改革试点经验,把好的实践经验上升为政策性、制度性成果。
第五部分,组织实施。提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的工作要求,确保改革试点稳妥有序推进。省、市(州)有关部门从政策层面积极支持,给予试点地区更大改革空间,充分调动改革积极性。省、市(州)有关部门做好方案的审核把关、政策的统筹衔接和实施的具体指导,加强试点跟踪督察和考核,切实保证试点进度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