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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阅读量: 【发布日期:2022-06-29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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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十五条政策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要求,省卫生健康委会同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省中医药局研究起草了《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起草过程中,充分征求省直有关部门(单位)、高校和市(州)意见,完成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
  二、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两稳一保”决策部署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级统筹、市级主体,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强化保障、加强管理”原则,2022年在全省设立3万个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面向社会公开招募。
  (二)招募计划。招募对象主要为省内普通高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2届毕业生,各地可根据实际将招募范围扩大至2021届毕业生、省外川籍毕业生和中职优秀毕业生,优先招募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的,或脱贫家庭、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同时明确招募名额分配原则、岗位设置、工作期限、招募条件等。
  (三)招募数量。在全省医疗卫生机构、中小学校、县级新冠疫情社区排查专班、乡镇(街道)或乡镇(街道)社工站等设立3万个公卫特别岗。其中,医疗卫生机构岗20500个(含4000个疫情防控应急岗),3000个中小学校医辅助岗,6500个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
  (四)项目实施。各地6月30日前制定招募计划并对外公布,7月31日前组织开展招募工作,8月31日前完成招募人员岗前培训。
  (五)激励措施。招募人员服务期间待遇水平参照“三支一扶”人员待遇水平确定,所需经费由各地政府统筹资金依规予以保障,省财政建立激励奖补机制。招募人员按规定享受报考事业单位、规范化培训加分,以及职称评定优先、助学贷款代偿等优惠政策。招募人员签订志愿服务协议,同时将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