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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四川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有效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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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发〔2020〕28号)要求和疫情形势变化情况,从2月26日起出具的《四川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有效期由3天延长至14天。


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28日


    相关链接: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四川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有效期延长的政策解答》
    (http://wsjkw.sc.gov.cn/scwsjkw/zcjd/2020/2/29/0d8c1094ed064f1a9a0b11e61b0c1c5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