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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中医药防控技术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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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科学城卫生健康委,国家委在川医疗机构、委(局)直属及注册医疗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中坚持中西医结合的要求,进一步指导全省充分发挥中西医结合救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的优势作用,在我省前期中医药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经验基础上,我们组织专家,讨论制定了《四川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中医药防控技术指南》,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参考执行。
    一、尽早、全程落实中西医结合救治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中西医结合救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中医药函〔2020〕13号)要求,全面落实中西医结合救治工作各项措施,务必为中医药专家和人员进行一线临床诊疗和会诊创造条件,有条件的医院可组建中医药诊疗组独立管理相关病区,推进中医药尽早介入、全程介入。根据患者病情,原则上每例患者均要采取中西医结合救治。
    二、积极发挥中医药在基层疫情防控中的作用。
    积极发挥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作用,广泛应用中医药防控技术指南,加强中医药健康知识宣传,推广中药预防“大锅汤”,开展中医非药物疗法和情志调摄指导,为坚决打赢基层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

    附件:四川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中医药防控技术指南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