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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转发《关于推荐在中西医结合救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中使用“清肺排毒汤”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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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科学城卫生健康委,国家委在川医疗机构、委(局)直属(注册)医疗机构:
    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推荐在中西医结合救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中使用“清肺排毒汤”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地各单位按通知要求结合患者实际情况使用,并将使用情况及时反馈省中医药局。


    附件: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推荐在中西医结合救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中使用“清肺排毒汤”的通知》(相关链接:http://yzs.satcm.gov.cn/zhengcewenjian/2020-02-07/12876.html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0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