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卫生健康委、科学城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委在川医疗机构,委(局)直属医疗机构:
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出院患者健康管理方案(试行)的通知》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新冠肺炎患者和无症状感染者解除隔离后健康管理工作,站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高度,切实履职尽责,加强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场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控机构的有效衔接,全程做好解除集中医学观察患者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健康管理工作,避免解除隔离复阳带来二次感染或传染风险,最大限度防止疫情出现反复。
二、新冠肺炎患者治愈出院后必须在隔离场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满前,应采集呼吸道标本和粪便标本,由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定点医疗机构或疾控机构使用不同品牌试剂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方可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三、新冠肺炎患者出院转至其他科室或医疗机构继续治疗其他疾病的,治疗期间应医学观察14天,不足14天的出院后必须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直至14天期满,医学观察期满前,应采集呼吸道标本和粪便标本,由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定点医疗机构或疾控机构使用不同品牌试剂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方可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四、新冠肺炎患者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各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及时将解除隔离患者信息推送至患者辖区或居住地居委会(村委)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家庭医生签约APP、“互联网+”、有线电视网络等方式,为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指导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及时并提醒患者分别于解除隔离后第2、4周到定点医院复查(见附件),开展核酸和CT检测,视患者病情恢复情况可安排第8周再次复查。若出院患者尚未建立健康档案和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的,家庭医生应为其建档并签订服务协议,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定提供相应的健康服务。
五、新冠肺炎治愈患者和解除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复诊复查核酸检测出现复阳的,应及时到患者辖区或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救治或医学观察。
六、各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加强与市级医保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在医保系统中标注新冠肺炎治愈患者和解除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要求其复查和其他就诊必须到辖区或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七、新冠肺炎治愈患者和解除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返回单位上班由工作单位指导每天做好体温监测;外出务工人员可申请《四川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抵达务工单位后由务工单位指导每天做好体温监测。上班和务工过程中,身体出现异常时应及时到辖区或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诊。
附件:新冠肺炎患者和无症状感染者解除隔离健康管理复查项目及相关要求
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17日
新冠肺炎患者和无症状感染者解除隔离
健康管理复查项目及相关要求
一、解除隔离2周复查项目 实验室检查 标本采集 血常规 肝肾功能 鼻咽拭子 EDTA抗凝血 非抗凝血 小便 1份 1管 1管 20ml 二、解除隔离4周(8周)复查项目 检查 实验室 检查 标本采集 胸部高分辨普通CT 血常规 肝肾功能 鼻咽拭子 EDTA抗凝血 非抗凝血 小便 1份 1管 1管 20ml 三、样本采集 1.咽拭子: 用 2 根聚丙烯纤维头的塑料杆拭子同擦拭双侧咽扁桃体及咽后壁,将拭子头浸入含 3 ml 病毒保存液的管中,尾部弃去,旋紧管盖。 2.鼻拭子: 将 1 根聚丙烯纤维头的塑料杆拭子轻轻插入鼻道内鼻腭处,停留片刻后缓慢转动退出。取另一根聚丙烯纤维头的塑料杆拭子以同样的方法采集另一侧鼻孔。上述两根拭子浸入同一含 3 ml 采样液的管中,尾部弃去,旋紧管盖。 3.尿液:用塑料杯收集晨尿(中段尿),取5-10
ml上清置于螺口塑料管中。 4.血液:使用含有 EDTA 抗凝剂的真空采血管采集血液标本 5 ml,室温静置 60 分钟,1500~2000rpm 离心 10 分钟。 5.血清: 用不含 EDTA 抗凝剂的真空负压采血管采集血液标本 5 ml,室温静置 60 分钟,1500~2000rpm 离心 10 分钟。 四、样本储存 1.对于咽拭子、鼻拭子,痰液以及小便样本,都可以用56℃,30分钟水浴锅等加热装置灭活病毒,之后低温冰箱储存(-20℃可存放一个月)。 2.血液以及血清标本可以低温冰箱储存(-20℃可存放一个月)。
相关链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出院患者健康管理方案(试行)的通知
(http://www.nhc.gov.cn/yzygj/s7653pd/202003/056b2ce9e13142e6a70ec08ef970f1e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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