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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护士队伍建设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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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卫生健康委、科学城卫生健康委,国家委在川医疗机构,委(局)直属医疗机构:
    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护士队伍建设的通知》(国卫医发﹝2020﹞7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护士队伍健康持续发展。护理工作直接服务于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岗位平凡,使命高尚。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护理工作对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意义,深入贯彻落实《护士条例》和深化医改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机制体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护士队伍建设的各项保障政策,充分调动广大护士积极性;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护士培养培训,完善护士执业管理,加强护士人文关怀,发展专科护士队伍,提升基层护理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护士队伍建设。
    二、深化优质护理服务,不断提高护理服务水平。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持续深化护理改革,完善护理工作制度、服务指南和技术规范,加强护理科学管理,不断提高护理服务质量;大力推进老年护理,加快社区护理发展,开展延续性护理服务,创新护理服务模式,精准对接新时代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全周期的健康服务需求。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关心关爱护士的良好氛围。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形式,结合“5·12”护士节等活动大力宣传护理服务先进典型,弘扬护理正能量,增强职业荣誉感,营造全社会关注健康、重视护理、尊重护士的舆论氛围。

    附件:《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护士队伍建设的通知》

http://www.nhc.gov.cn/yzygj/s7653pd/202005/4ab8b7929c744a5eb08e5a52988cb42f.shtml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