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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2022年度流感、肺炎等秋冬季传染病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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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卫生健康委,国家委在川医疗机构,委(局)直属医疗卫生机构:
  为进一步落实传染病多病共防的防控要求,提前部署秋冬季传染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科学、规范、安全、有序做好流感、肺炎等秋冬季传染病疫苗接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防病意识,加强组织领导
  疫苗接种是预防传染病最有效、最经济的方法,是落实多病共防的重要措施之一。各地要充分认识疫苗接种的意义,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及时研判疫情形势和疫苗供应形势,合理安排接种时间,统筹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提早组织开展流感、肺炎等秋冬季传染病疫苗采购、供应和接种服务,降低疾病叠加发病风险。同时,各地要加大关心关爱接种人员措施力度,保障安全规范提供接种服务。
  二、鼓励优化政策,突出重点人群
  按照“知情、自愿、自费”的原则,推进流感、肺炎等秋冬季传染病的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鼓励有条件地区学习成都、雅安等地经验,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探索利用财政、医保等资金制定优惠接种政策,提高疫苗接种率。建议优先对医务人员,大型活动参加和保障人员,养老机构、长期护理机构、福利院等人群聚集场所脆弱人群及员工,托幼机构、中小学教师学生、监所机构在押及工作人员等重点场所人群,60岁及以上居家老年人、6月龄-5岁儿童、特定慢性病患者、6月龄以下婴儿的家庭成员和看护人员等其他流感高风险人群进行流感疫苗接种;优先对婴幼儿、老年人、患有慢性心血管疾病、慢性肺部疾病等感染肺炎球菌风险较高的人群进行肺炎疫苗接种,降低疾病发病风险。
  三、严格落实规范,做好采购供应
  各地应按照国家和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要求,提前开展流感、肺炎等疫苗的接种意愿统计,精准掌握群众接种需求,科学、合理开展采购工作。各采购单位应在“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进行统一采购,不得网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要加强与疫苗供应企业的协调配合,提高订单响应速度、疫苗供应和配送速度,加快付款周期,保障疫苗供应,满足群众接种需求。对部分供应紧张的非免疫规划疫苗,各地应完善疫苗预约流程,严格实施实名制度,杜绝“黄牛”抢苗现象。
  四、坚持积极稳妥,强化宣传引导
  各地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与公众号、自媒体等新媒体相结合的宣传教育方式,宣传预防接种知识,提升群众接种意愿,降低疫苗可防疾病的发病率。同时也要要做好舆论引导,让群众理性认识接种疫苗后并非100%能预防疾病,避免过度夸大接种疫苗后的效果,并引导群众正确看待接种疫苗后可能出现的异常反应、偶合反应等,引导形成合理预期。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9月28日


  (相关链接:《秋冬防控 多病联防!省卫健委发布通知,做好流感、肺炎等秋冬季传染病疫苗接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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