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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江县等三个县达到血吸虫病和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消除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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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重传办发〔2021〕2号



德阳市血防办、泸州市重传办: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血吸虫病、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消除进程,根据你市申请,我办于2021年10月下旬—11月上旬,组织卫生健康、农业农村、水利、林草、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专家组成评估组,对中江县消除血吸虫病、古蔺县和叙永县消除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进行评估。经评估,确认中江县达到血吸虫病消除标准,古蔺县和叙永县达到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消除标准。
  希望达标的县继续加强血吸虫病、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防治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保障防治经费投入,稳定专业技术队伍,落实有效防控措施,持续巩固提升消除成果,严防反弹。



四川省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