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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推荐省级行政许可评审专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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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委在川医疗机构、委直属医疗机构、四川省血液安全中心(中国医学科学院输血研究所)、各市(州)中心血站、各相关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加强评审专家管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经研究,拟进一步补充完善医疗机构、血站、单采血浆站执业相关行政许可省级评审专家库。现就推荐评审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省内各相关单位从事医院管理、医院感染管理以及血站、单采血浆站质量管理、业务管理、实验室管理,熟练掌握专业知识,熟悉医疗机构、血站、单采血浆站执业登记相关政策法规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卫生监督人员。
  二、推荐条件
  1.从事医院管理、医院感染或血站、单采血浆站质量管理、业务管理、实验室管理等专业工作5年以上。
  2.具有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卫生监督员除外)。
  3.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胜任工作。
  4.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推荐要求
  拟推荐人员填写《专家推荐表》(见附件)交由所在单位进行审查。所在单位要切实履行审查职责,对资料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对审查合格的加盖单位公章于2021年4月16日前报送至省卫生健康委,同时提交《专家推荐表》电子文档,逾期不予受理。
省卫生健康委将对推荐人员名单进行审查,并对通过审查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根据公示情况正式发文公布最终入库专家人员名单。
   

  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行政审批处 张蕾
    邮  箱:286965272@qq.com
    联系电话:028-86925131


  附  件:专家推荐表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