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卫办妇幼便函〔2022〕66号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国家委在川相关医疗机构,委直属相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0~6岁儿童口腔保健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儿童及儿童家庭口腔保健意识,我委组织编写了《四川省0~6岁儿童口腔保健核心信息》,现予印发,供各地参考使用。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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