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卫生健康委、科学城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委机关各处室,国家委在川医疗机构,委直属各单位:
现将《全省卫生健康系统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专家名单》印发你们,请充分发挥专家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提升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专家库专家管理使用,按照《全省卫生健康系统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管理暂行办法》(川卫办便函〔2022〕34号)执行,专家聘任日期自本通知印发之日算起。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