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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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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卫办医政便函〔2022〕69号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科学城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委在川医疗机构,委(局)直属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药物临床合理使用,有效遏制微生物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切实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出发,持续做好工作部署和责任落实,加强抗菌药物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管理,全面提升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水平。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要求,落实抗菌药物管理的指导监督责任。医疗机构要落实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主体责任,减少抗菌药物的不合理使用,不断提升全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水平,减少和遏制微生物耐药。
  二、规范用药行为
  我委组织专家对《四川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19年版)》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四川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22年版)》(附件1,以下简称《目录》)。《目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根据《目录》,结合临床感染性疾病诊疗需求,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进行优化调整。医疗机构要严格控制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的品种数量,同一通用名称抗菌药物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具有相似或者相同药理学特征的抗菌药物不得重复列入供应目录。因特殊治疗需要,医疗机构需使用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要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明确的程序进行临时采购。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依托信息化手段,落实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药师处方审核资格、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点评以及动态评估和预警等要求,加大医务人员培训力度,定期公布处方点评结果,通报不合理处方,持续规范抗菌药物临床用药行为。
  三、加强监测网数据报送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持续督促辖区内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全部接入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细菌耐药监测网,鼓励其他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入网,统计入网医疗机构名单,填写医疗机构入网情况统计表(附件2),于4月15日前以市(州)为单位上报我委医政医管处指定邮箱。入网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化管理,及时规范上报数据,确保数据质量。省药事质控中心要充分发挥专业指导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入网医疗机构数据填报的指导监督工作。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将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情况和数据上报情况统筹纳入医院评审、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等工作,充分利用监测报告,对管理效果进行持续评估,指导辖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合理使用。
  联 系 人:龚  旭  袁佳薇
  联系电话:028-86136360
  报送邮箱:scwjwyzc@163.com

  附件:1.四川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22年版)
     2.医疗机构入网情况统计表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