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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主题教育活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阅读量: 【发布日期:2013-06-13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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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卫生局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省委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督查工作的通知》(川委主题教育办发〔2013〕15号)和《四川省医药卫生系统开展“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意见》(川卫主题教育发〔2013〕1号)、《关于印发全省市州医药卫生系统开展“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主题教育活动指导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卫主题教育发〔2013〕13号),为及时掌握推广各地开展“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主题教育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现就进一步做好主题教育活动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及时开展“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主题教育活动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包括:
(1)市(州)医药卫生系统贯彻落实省委、省卫生厅和市(州)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要求,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整体工作进展情况。
(2)市(州)卫生局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对直属单位和县(市、区)医药卫生单位主题教育活动督导情况。
2.市(州)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做法和措施、取得的成效和经验,遇到的问题、解决的方法、措施及有关主题教育活动成果。
3.市(州)主题教育活动重点宣传典型案例。
二、报送要求
1.市(州)卫生局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建立信息审核报送制度,确保上报信息质量。要明确专人作为信息联络员,负责本地区主题教育活动信息的收集、核实、编辑、上报等工作。
2.市(州)卫生局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整体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和督导情况报告,须于每周五下午4时以前报送省卫生厅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题教育活动的做法、成效和典型经验等信息须至少每周报送1期。
3.各地上报的情况报告和信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的形式及时报送。
省卫生厅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对各地、各单位主题教育活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并定期对各地信息报送情况以简报形式进行通报制。
省卫生厅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指导组联络员:刘锋涛
电话(传真):028-86138490
电子邮箱:9812237@qq.com

四川省卫生厅“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
繁荣和谐四川”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代  章)
201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