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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教育活动学习讨论阶段督查方案(川卫主题教育发20号)

阅读量: 【发布日期:2013-06-05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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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全省医药卫生系统“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主题教育活动学习讨论阶段达到系统覆盖、加强指导、主动宣传、全系统全行业参与并延伸到服务管理对象,取得扎实成效要求,凝聚全省医药卫生发展强大正能量,根据省委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川委主题教育办发〔2013〕17号)精神,结合《四川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深入推进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川卫主题教育发〔2013〕19号),制定如下督查方案。
一、督查内容
(一)对政府举办医疗卫生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点督查各责任主体。
1.组织学习讨论情况。围绕“中国梦•四川梦•健康梦•我的梦”、“跨越发展怎么办、医药卫生怎么干”;“医患和谐怎么建、从我做起促和谐”、“感恩奋进怎么干、灾后卫生重建怎么办”四个学习讨论,重点督查以下情况:
(1)系统(单位)全覆盖、人员全参与情况;
(2)组织专题学习情况;
(3)结合本地、本单位和联系个人实际开展专题讨论情况。
2.组织“五讲活动”情况。重点围绕创新宣讲形式、深化教育效果开展督查:
(1)班子领导、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做辅导情况;
(2)组织先进典型开展宣讲情况;
(3)邀请专家作辅导报告情况;
(4)组织演讲比赛情况;
(5)组织征文比赛情况。
3.推进“六大行动”落实情况。
(1)推进服务管理对象相对人学习、宣传情况;
(2)依托卫生健康服务项目推进农村群众、社区居民学习、宣传情况;
(3)选派到民族地区的卫生干部指导群众学习、宣传情况;
(4)灾区医疗卫生人员、重建人员指导灾区群众开展学习讨论和向灾区群众作宣讲、辅导情况;
(5)免疫规划示范区结合实际开展“中国梦”、“健康梦”学习、宣传、讨论情况;
(6)指导医药企业围绕四川医药企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为“健康梦”提供坚强支撑的学习、宣传、讨论情况。
(二)对民营医疗单位、个体诊所等其他医药卫生单位。
按照“系统覆盖、加强指导、主动宣传、全系统全行业参与并延伸到服务管理对象”要求,重点督查:
1.对民营医疗机构(含个体诊所、民营医院)按照谁注册谁负责原则选派人员指导学习讨论、开展宣讲辅导情况。
2.对行业协会、学会按照谁管理谁负责原则选派人员指导学习讨论、开展宣讲辅导情况。
3.对乡村医生开展宣讲、辅导和乡村医生结合工作积极主动向群众作宣传情况。
4.对医药企业开展宣传、指导情况。
5.对服务管理对象开展宣传、引导情况。
二、督查时间
6月8日至6月24日
三、督查组人员组成及责任明确
督查组由厅局领导带队,组成8个组:
第一组:组长:厅党组书记、厅长沈骥
        成员:民族卫生处处长梁志、保健处处长陈运
        负责广安市、南充市、雅安市、甘孜州。
第二组:组长:厅巡视员赵晓光
        成员:政策法规处处长郭以雄、农卫处处长钟新秋
        负责成都市、遂宁市、阿坝州。
第三组:组长:厅党组成员、中医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殿兴
        成员:中医局副巡视员、副局长冯兴奎
              中医局党组成员、局机关党委书记罗建
        负责德阳市。
第四组:组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雪
        成员:离退处处长韩梅、保健处副处长杨庆
        负责泸州市、自贡市、宜宾市。
第五组:组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祖芸
        成员:医政处处长焦云智、监督处处长康凤琴
        负责攀枝花市、资阳市、内江市。
第六组:组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杜波
        成员:厅直机关党委副书记曾令和、药政处处长江涛
        负责绵阳市、达州市、巴中市、科学城卫生局。
第七组:组长: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组长、监察专员马健
        成员:驻厅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董永超、
              厅直机关纪委书记谢华均
        负责乐山市、眉山市。
第八组:组长:厅副巡视员彭杰
        成员:人事处处长徐斌
        负责广元市、凉山州。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的督查,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
厅局直属单位和中央在川医疗机构的督查,由厅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督查组负责。
厅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指导组在指导全省医药卫生系统面上工作的同时,负责各督查组督查的联络协调、情况收集。
四、要求
1.各督查组要把督查、指导、宣讲、调研有机结合,注重挖掘各市(州)和直属单位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亮点、典型经验,不断扩大主题教育覆盖面、影响力。
2.每次督查结束后形成书面材料,报厅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3.各市州结合省卫生厅的组织方式,组成相应督查组开展督查。
4.为掌握全省医药卫生系统学习讨论阶段总体情况,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市(州)和科学城卫生局于6月25日前将专题学习讨论情况报厅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谢华均  孙英
联系方式:86131529
邮箱:wstdbg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