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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工作方案》解读

阅读量: 【发布日期:2021-07-07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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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3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制订下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21〕150号),我委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于2021年4月制定下发《四川省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对有关要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建立严格有效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是推进医疗卫生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我省作为国家卫健委确定的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试点地区之一,自2019年就开始探索建立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机制。本次国家卫生健康委下发工作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推动开展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工作,我省结合2019-2020年在省内开展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试点情况,按照构建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体系,为全省医疗卫生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的工作目标,组织编制《工作方案》。
  二、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包括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要求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明确构建机构自制、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体系。
  第二部分工作任务。落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主体责任上,主要开展健全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组织体系、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落实依法执业培训、开展依法执业自查。发挥医疗卫生行业组织自律作用上,主要发挥行业组织作用、持续开展行业协会依法执业培训、开展医疗美容机构等级评价。创新政府监管手段上,主要建立完善协同监管机制、大力推行信息化监管、加强信用监管、加大医疗服务监督执法力度、加强监管结果运用。加强社会监督上,主要开展推进医疗卫生普法宣教、强化医疗服务投诉举报办理、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探索实施第三方满意度调查。
  第三部分工作要求。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方案目标任务落实落细;二是统筹各方资源,提高行动保障力度;三是强化督查问效,将工作开展纳入对市(州)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落实情况的督察范围;四是加强提升总结,适时推广好的做法。


  (相关链接: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