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加强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和“精神卫生服务年”有关要求,宣传普及老年健康政策和科学知识,切实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和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全国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拟组织开展2025年四川省老年健康宣传周系列活动,现诚挚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服务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比选,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供应商需完全响应)
(一)项目名称:2025年四川省老年健康宣传周系列活动。
(二)项目实施: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完成项目工作内容。具体实施进度根据采购方要求,由采购方与供应商协商决定。
(三)采购预算:¥70000.00(大写人民币柒万元整)。
(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合同总款项的70%;项目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合同总款项的30%。
(五)项目内容
1.省级媒体矩阵式宣传。
(1)开展“心理对话室”健康宣讲活动。
围绕老年心理健康、中医药心理健康等相关内容,录制1场专家健康宣讲活动,在“四川老龄健康”微信视频号和抖音号播出。活动通过播放科普视频、专家讲座、专家访谈、知识问答、互动体验、“一对一”咨询等多种形式,让老年人直观地学习心理健康知识,掌握实用的心理健康保健技巧。
(2)邀请专家做客川广直播间。
围绕老年心理健康、中医药心理健康等相关内容,在广播频率FM106.1《咱爸咱妈》栏目,开展2期专家科普访谈直播,节目全程在省级媒体新媒体账号同步进行视频直播。直播期间开通咨询通道,通过网友提问+专家解答的形式,实现与网友的实时互动。
(3)多平台开展老年健康宣传。
在省级媒体或行业媒体平台推送活动相关的预热信息、全省活动综合信息、科普文章、相关视频等信息。
2.开展“四川乐活老人”老年风采短视频网络征集活动。
以健康为主题,鼓励老年人通过分享健康故事、记录健康生活、展示健康风采等,拍摄制作短视频,并参与网络征集活动。经线上投票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评选出优秀作品。
二、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完全响应)
*1.供应商需协助“心理对话室”健康宣讲活动的策划、执行及宣传工作,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和各个环节的有效衔接,需具有专业的活动策划执行团队,能够根据项目内容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含活动流程、场地安排、人员安排、物料准备、活动录制及制作等。包括但不限于活动场地安排(场地尺寸:舞台不小于11m×7m,LED屏不小于9m×5m,会场设计布置)、人员安排(专业主持人1名、老年群众代表不少于15人)、物料制作(制作安装活动展板不少于5个、制作小展板及对话板等道具不少于20套)、活动录制及制作(全程拍摄高清相片、录制高清视频,制作播出链接,在“四川老龄健康”微信视频号和抖音号播出,录制时间约180分钟,节目时长不少于60分钟。剪辑制作精选视频不少于5个)。
*2.供应商需协助川广直播间专家访谈活动开展。协调四川广播频率FM106.1《咱爸咱妈》栏目,安排对接直播事宜。两场直播需各进行60分钟,安排专业主持人与中心邀请的专家开展专访直播,协调省级媒体新媒体账号同步进行视频直播。视频与音频需全程录制(视频需高清),后期剪辑制作成精选视频不少于10条,至少在省级媒体新媒体平台推送2条。
*3.供应商需协调省级媒体或行业媒体平台推送活动相关的预热信息、全省活动综合信息、科普文章、相关视频等信息不少于5次。
*4.供应商建立“四川乐活老人”老年风采短视频网络征集活动平台,收集整理报送视频,组织完成评审工作,对获奖老人给予鼓励。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禁止进入政府市场的处罚还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相关记录查询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止时点为递交本项目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3年内。评审当天,采购人将在有关网站查询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信息记录,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存档;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设备及技术要求
1.活动现场设备:供应商需现场节目录制所需的摄影设备、音响设备、收音设备、照明设备、导播台等,并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满足专家访谈、互动及教学等需求。
2.线上活动平台:搭建线上活动平台应具备良好的用户体验,能够支持视频上传、投票、作品展示、查询等功能,确保平台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3.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专业的活动执行人员、音视频技术人员、网络技术人员、后期视频剪辑制作人员等,确保活动现场和线上活动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4.后期制作要求:高效、稳定、安全的后期制作环境,满足高清(HD)节目制作全流程需求(包括但不限于剪辑、音频处理、简单图文包装、色彩校正、输出送播),确保最终节目技术质量符合省级电视台播出标准。
5.安全责任:开展项目工作期间,工作人员应严格进行安全作业,若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和损失均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其他要求
1.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享有本项目所有影像资料的版权和使用权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2.项目服务完成后7日内,供应商需提供活动情况详细数据报告。
3.该项目以总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活动策划、活动执行、物料定制、视频拍摄、剪辑制作、线上活动平台搭建运维、“乐活老人”活动评审、项目整体产生的税费等一切费用。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6月19日17:00。
(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四川省老龄健康发展中心(成都市锦江区永兴巷15号第一办公楼三楼)319室。
(三)响应文件需提供资料: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原件(格式见附件);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新闻出版资质年检合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清晰复印件一套;被授权人出示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法定代表人参与比选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4.报价函原件(格式见附件)。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响应。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如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5.2023年至今,承担过的类似宣传活动或相关活动服务等项目经验3次及以上。
6.按评分表中评分标准进行提供。
上述材料须统一用A4纸打印,须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按上述顺序装入大信封后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封面需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四)接受快递或现场提交响应文件。不接受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公告规定的响应文件。
六、比选评审方案
(一)评审地点:四川省老龄健康发展中心(成都市锦江区永兴巷15号第一办公楼三楼)301会议室。
(二)评审时间:6月19日17:10
(三)评审方法:
1.截止递交时间收到3家及以上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则达到评审条件。符合资格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该项目按流标处理。
2.比选评分小组由采购方组织专人组成。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比打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在响应文件材料齐全并完全响应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按照综合评分制评标(评分表详见附件),选定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选供应商。如得分相同的,选择报价更低的为确定供应商。
3.项目各板块策划必须保证质量达到采购人的要求,所有相关布置、人员等保证拍摄效果和后期使用。
4.供应商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投标失败,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5.若报价超出此次采购预算,供应商将自动丧失本次中选资格。
6.评审结束,经评审小组审核确认后,采购人向确定供应商发放通知书。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郭老师 罗老师
联系电话:028-87764275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永兴巷15号
附件: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四川省老龄健康发展中心
2025年6月16日